一般问题
请于接受医疗服务日期起计90天内,填写「团体医疗赔偿申请表」或「住院及手术赔偿申请表」(表格按此),连同正本收据及转介信(如适用),寄回友邦保险团体业务部(地址:九龙太子道东712号友邦九龙金融中心12楼团体业务部)。
住院赔偿
「调整基数」是应用于计算福利赔偿的一个百分数。
- 当应用于医疗福利赔偿 (例如:「友心意」医疗保障计划,「全程保医疗保障」):
如受保人于住院期间入住病房之级别较所选计划相对的病房级别高,福利赔偿将按计划之利益一览表计算,并因应下列「调整基数」作出调整:
计划内病房级别治疗期间病房级别调整基数普通房半私家房50%普通房标准私家房25%普通房VIP房 / 豪华房 / 套房0%半私家房标准私家房50%半私家房VIP房 / 豪华房 / 套房0%标准私家房VIP房 / 豪华房 / 套房50% - 当应用于附加额外医疗福利赔偿:
如受保人于住院期间平均每日病房及膳食开支高于计划之利益一览表内列明的每日病房及膳食限额,「调整基数」将适用,其计算方式如下:
「调整基数」= 利益一览表内列明的每日病房及膳食限额/住院期间的平均每日病房及膳食开支
该「调整基数」会以下列的方式应用于附加额外医疗福利赔偿计算(如适用):
附加额外医疗福利赔偿 = [符合可获得赔偿的金额 x 调整基数 - 每病症之垫底费] x 赔偿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