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問題
請於接受醫療服務日期起計90天內,填寫「團體醫療賠償申請表」或「住院及手術賠償申請表」(表格按此),連同正本收據及轉介信(如適用),寄回友邦保險團體業務部(地址:九龍太子道東712號友邦九龍金融中心12樓團體業務部)。
住院賠償
「調整基數」是應用於計算福利賠償的一個百分數。
- 當應用於醫療福利賠償 (例如:「友心意」醫療保障計劃,「全程保醫療保障」):
如受保人於住院期間入住病房之級別較所選計劃相對的病房級別高,福利賠償將按計劃之利益一覽表計算,並因應下列「調整基數」作出調整:
計劃內病房級別治療期間病房級別調整基數普通房半私家房50%普通房標準私家房25%普通房VIP房 / 豪華房 / 套房0%半私家房標準私家房50%半私家房VIP房 / 豪華房 / 套房0%標準私家房VIP房 / 豪華房 / 套房50% - 當應用於附加額外醫療福利賠償:
如受保人於住院期間平均每日病房及膳食開支高於計劃之利益一覽表內列明的每日病房及膳食限額,「調整基數」將適用,其計算方式如下:
「調整基數」= 利益一覽表內列明的每日病房及膳食限額/住院期間的平均每日病房及膳食開支
該「調整基數」會以下列的方式應用於附加額外醫療福利賠償計算(如適用):
附加額外醫療福利賠償 = [符合可獲得賠償的金額 x 調整基數 - 每病症之墊底費] x 賠償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