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本声明」)
(适用于退休金业务除外的所有业务)
 

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本公司」﹑「我们」)乃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在本声明内,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将统称为「友邦集团」并单独称为「友邦机构」。
 
在阁下申请及由本公司提供保险产品及服务,及当本公司提供与该等保险产品及服务相关之其他服务时,作为保单申请人、(准)受保人或本公司客户(统称「阁下」),阁下必须不时向本公司提供若干关于阁下及/或受益人的个人资料。 若阁下未能提供该等资料,可能会令本公司无法处理阁下的保险申请或向阁下提供或继续提供保险产品及服务及/或其他相关服务。 在阁下与本公司的日常业务过程中,本公司亦可能会在日常业务运作的过程中收集关于阁下的其他个人资料。 若阁下向本公司提供关于其他人士的个人资料,阁下确认阁下是(i) 该名人士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ii) 阁下已获得该名人士的同意,向本公司提供该人士的个人资料,并同意该等个人资料可根据本声明被使用、处理、披露及转移。
(1) 个人资料收集目的
本公司所持有或收集的有关阁下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资料和以往申索纪录),可能会被本公司用作下列用途(「订明用途」):
  1. 处理、接受及/或拒绝保险产品及服务的申请;
  2. 为阁下提供保险产品及服务及处理阁下不时就本公司的保险产品及服务提出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增加、更改或删除保障项目或受保人,订立直接付款安排及保单取消、更新或复效申请;
  3. 处理、判定、结清保险索偿及就索偿抗辩,包括进行任何附带调查,侦测和防止欺诈行为(无论是否与就此申请而发出的保单有关);
  4. 执行与所提供的保险产品及服务相关的功能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报告、维持网上及其他服务、核实身份、资料分析、研究和统计分析及再保险之安排;
  5. 行使本公司因不时向阁下提供保险产品及服务而享有的权利,以釐定阁下的任何欠款金额,并向阁下或任何就阁下责任提供任何担保或承诺的人士收取和追讨有关欠款;
  6. 设计保险产品及服务,以改善本公司的产品及服务;
  7. 就本声明所列明的任何订明用途与阁下、阁下的授权代表或阁下的保单承让人进行沟通;
  8. 营销服务、产品、建议及其他标的(详情请参阅本声明第(3)段);
  9. 履行根据下列各项对本公司及/或友邦集团具有约束力或适用或期望本公司及/或友邦集团遵守的就披露及使用资料的义务、要求及/或安排:
    1. 不论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境内或境外及不论目前或将来存在的对其具法律约束力或适用的任何法律(例如税务条例及当中的条款,包括与自动交换财务帐户资料相关的条款);
    2. 不论于香港境内或境外及不论目前或将来存在的任何法律、监管、政府、税务、执法或其他机关,或保险或金融服务供应商的自律监管机构或行业组织或协会所作出或发出的任何指引(例如税务局作出或发出的指引,包括与自动交换财务账户资料相关的指引); 或
    3. 本公司或友邦集团因其位于或跟相关本地、国家或外地的法律、监管、政府、税务、执法或其他机关,或保险或金融服务供应商的自律监管机构或行业组织或协会的司法管辖区有关的金融、商业、业务或其他利益或活动,而向该等本地、国家或外地的法律、监管、政府、税务、执法或其他机关,或有关的自律监管机构或行业组织或协会承担或被彼等施加的任何目前或将来的合约或其他承诺;
  10. 遵守友邦集团为符合制裁或预防或侦测洗黑钱、恐怖分子融资活动或其他非法活动的任何方案就于友邦集团内共享资料及数据及/或资料及数据的任何其他使用而指定的任何义务、要求、政策、程序、措施或安排;
  11. 允许本公司的权利或业务的实际或建议承让人、受让方、参与人或附属参与人,就拟涉及的转让、出让、参与或附属参与的交易(或其部分)进行评估或执行有关交易; 及
  12. 与上述用途有关的其他用途。
(2) 个人资料的转移
本公司所持有关于阁下的个人资料将会保密,但本公司可能会向以下各方,不论于香港境内或境外,提供该等资料以符合本声明以上第(1)段所列出的订明用途:
  1. 获授权担任本公司代理人以分销本公司所提供之产品及服务的任何人士;
  2. 就业务运作(包括行政、电讯、电脑、付款、资料处理、储存、调查、收债服务,或与本公司提供之保险产品及服务相关之其他服务)向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任何代理人、承包人或第三方服务供应者(如保险核算人、理赔调查员、收债公司、数据处理公司及专业顾问);
  3. 任何对本公司或友邦集团负有保密责任的其他人士或机构,包括承诺保密该等资料的友邦机构;
  4. 将接受本公司及其业务投保的保险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保险的保险公司及/或与本公司有或将有商业往来的再保险公司;
  5. 本公司或友邦集团根据法律、监管、政府、税务、执法或其他机关,或自律监管机构或行业组织或协会所作出或发出对本公司或友邦集团具有约束力或适用或期望其遵守的法律或规则、规例、实务守则、指引,或为建立、行使或捍卫或保护法律索偿、保护本公司或友邦集团的权利、财产或安全,或根据本公司或友邦集团向本地、国家或外地的法律、监管、政府、税务、执法或其他机关,或自律监管机构或行业组织或协会的任何合约或其他承诺(以上不论于香港境内或境外及不论目前或将来存在的),而有义务或以其他方式被要求向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或机构;
  6. 本公司的权益或业务的任何实际或建议承让人、受让方、参与人或附属参与人;
  7. 第三方奖赏、客户或会员、品牌合作及优惠计划供应商;
  8. 本公司的品牌合作伙伴及/或营销伙伴及/或友邦机构(该等品牌合作伙伴及/或营销伙伴的名称会在有关服务和产品的申请表格及/或宣传资料上列明,视乎情况而定);
  9. 本公司为就本声明第(1)(viii)段所列明的用途而聘用的外判服务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邮寄公司、电讯公司、电话销售和直接促销代理、电话服务中心、数据处理公司和资讯科技公司);
  10. 为履行任何本声明第(1)(i)-(1)(iv)段所列明的用途的以下人士:保险核算人、代理和经纪; 雇主; 医护专业人士; 医院; 会计师; 财务顾问; 律师; 整合保险业申索和承保资料的组织; 防欺诈组织; 其他保险公司(无论是直接或通过防欺诈组织或本段中指名的其他人士); 警察; 和保险业就使用现有资料而对所提供的资料作出分析和检查的数据库或登记册(及其营运者); 及
  11. 任何阁下已发出指示、授权及同意本公司向其沟通和提供资料的人士。
友邦集团或本公司可能不时收购业务或出售一项或多项本公司业务(或其部分)。 如友邦集团或本公司收购业务,若情况可行及允许,该业务下接收的个人资料将会根据本声明处理。 如友邦集团或本公司出售业务,销售合约中将包含要求买方按本声明所要求的的方式处理阁下的个人资料之条款。
(3) 在直接促销中使用及提供个人资料
如本公司已取得阁下同意,本公司可以把我们收集的阁下之个人资料用于直接促销,并将阁下的个人资料向本公司的联盟计划合作伙伴(如下文定义)提供作直接促销如下所述:

  1. 本公司可以把本公司不时收集的阁下之姓名、阁下之联络资料、产品及服务组合资料、交易模式及行为、财务背景及人口统计数据用于直接促销;
  2. 本公司可以就下列服务、产品、建议及促销标的进行促销:
    1. 保险、年金、退休金计划、财富管理、信用卡、金融、银行及相关服务和产品;
    2. 奖赏、客户或会员、抽奖活动或优惠计划及相关服务及产品;
    3. 本公司及/或任何友邦机构的品牌合作伙伴及/或营销伙伴(该等品牌合作伙伴及/或营销伙伴的名称会在有关服务和产品的申请表格及/或宣传资料上列明,视乎情况而定)所提供的服务及产品; 及
    4. 慈善/非牟利、教育、招聘及培训事务;
  3. 上述服务、产品、建议及促销标的可能由本公司及/或以下人士/供应商提供:
    1. 任何友邦机构;
    2. 第三方奖赏、客户或会员、品牌合作或优惠计划供应商;
    3. 本公司及/或友邦机构的品牌合作伙伴及/或营销伙伴(该等品牌合作伙伴及/或营销伙伴的名称会在有关服务和产品的申请表格及/或宣传资料上列明,视乎情况而定); 及/或
    4. 医疗/医护及保健服务供应商,
      ( 统称为「联盟计划合作伙伴」);
  4. 除本公司促销上述服务、产品、建议及促销标的以外,本公司同时拟将向以上第3(iii)段所述的所有或任何人士/供应商提供以上第3(i)段所述的个人资料,以供该等人士通过联络阁下以在促销以上第3(ii)段所述的服务、产品、建议及促销标的中使用。 本公司在向联盟计划合作伙伴转交阁下的个人资料以作任何直接促销用途前,将会获得阁下的书面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对)。
如阁下不希望本公司使用或转移本公司收集的阁下之个人资料予我们的联盟计划合作伙伴作直接促销,阁下可通知本公司以行使阁下的拒绝促销选择权。 如欲行使拒绝促销选择权,阁下可根据本声明第(4)段所提供的地址及电邮以书面向本公司的资料保障主任提出有关要求,或于有关的申请表格内向本公司表达阁下拒绝促销的意愿(如适用)。
(4) 查阅及改正资料权利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条例」)规定,阁下有权要求查阅及、更正任何本公司持有阁下的个人资料, 请以书面经以下地址及电邮向本公司的资料保障主任提出:
 
资料保障主任
友邦保险有限公司
由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 转交
香港北角电气道183号友邦广场12楼
电邮:AIAHK.Compliance@aia.com

根据条例,本公司有权就处理任何查阅资料要求收取合理费用。
 
  1. 阁下亦有权根据本声明第(4)段所提供的地址及电邮向本公司的资料保障主任索取本公司有关个人资料私隐的政策及实务运作资料,并获告知本公司持有的阁下之个人资料。

  2. 本声明不会限制阁下在条例下所享有的权利。

  3. 本公司保留修改本声明的权利。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而订立的私隐附录就本声明进行补充,并可在以下网址下载:https://www.aia.com.hk/zh-cn/privacy-statement-main。若阁下正身处中国內地,该私隐附录将适用于阁下。

由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发出
最后更新: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