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提示本賠償計算機只提供有關癌症或原位癌的估算賠償保額百分比。
免責聲明 / 注意:
本工具提供有關癌症或原位癌的估算賠償保額百分比及有關結果只是根據您輸入的基本資料,僅供參考,並且不構成任何賠償責任。最終賠償決定將取決於您的保單文件以及其他適用的條款及細則。詳情請聯絡我們,並參閱 [產品簡介] 及相關文件。
嚴重狀況賠償最高保額爲120%。
極嚴重狀況之額外賠償的最高賠償額爲保額的40%。
• 嚴重狀況賠償最高保額爲120% ;
• 極嚴重狀況之額外賠償的最高賠償額爲保額的40%。
如您確診原位癌,並因此於步驟1嚴重程度因素及步驟2相應的嚴重程度額外分數而令嚴重程度累積分數增加,我們將支付不少於10%保額作為嚴重狀況賠償之保證最低金額。請注意,每份保單只可行使此保證最低金額一次,並受限於累積嚴重程度分數為3分或4分之個人最高賠償額不可超過50,000美元/400,000港元/400,000澳門幣。
癌症或原位癌 嚴重程度指數賠償計算機
請輸入所接受的手術/治療或住院日數,以計算賠償保額百分比。
賠償 0 % 保額
之額外賠償 0 % 保額
0 % 保額
0 % 保額
註:在此賠償計算機中的產品資料並不包含保單的完整條款,有關產品特點、條款及細則、不保事項及主要產品風險之詳情,請參閱相關產品之產品簡介及保單契約。本計劃可以基本計劃形式獨立投保或作附加契約。
^ 如嚴重程度累積分數為3或4分,個人最高賠償額不可超過400,000港元/澳門幣 或 50,000美元。
@ 極嚴重狀況之額外賠償的最高賠償額爲保額的40%。
# 包括:
- 在先進行全身骨髓消融後以造血幹細胞進行人體骨髓移植;或
- 進行以下任何一項人體器官移植,以治療該器官之不可復原的末期器官衰竭:心臟、肺、肝、腎或胰腺。
除上述(a)項所提供之器官移植外,其他幹細胞移植及胰腺組織或細胞移植均不受此保障。
治療
(例如止痛藥物、中藥) +2 分 癌症重點治療**
(例如電療、化療、標靶治療、激素治療、免疫療法及質子治療) +4 分 肝癌、血癌、淋巴癌,腦癌或任何第四期癌症的治療
(只要符合指定癌症任何治療包括止痛藥物,中醫等) 極嚴重狀況之額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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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嚴重程度累積分數為3或4分,個人最高賠償額不可超過400,000港元/澳門幣 或 50,000美元。
@ 極嚴重狀況之額外賠償的最高賠償額爲保額的40%。
** 癌症重點治療指直接用於治愈或控制癌症或原位癌惡化的非手術治療。
嚴重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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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嚴重程度累積分數為3或4分,個人最高賠償額不可超過400,000港元/澳門幣 或 50,000美元。
@ 極嚴重狀況之額外賠償的最高賠償額爲保額的40%。